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

时间:2021-11-17 08:41来源:蜀山区纪委作者:区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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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6日下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残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庆松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残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魏峰传达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残联党组工作实施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金燕、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胡冬梅作表态发言。

李庆松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大局意识;二是要坚持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围绕巡察工作方针,明确五大主题责任;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保障巡察顺利完成。

会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人员开展《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等问卷测评,进一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民主测评情况。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残联党组的巡察时间为11月16日至12月17日。巡察期间设置值班电话:18956023178;电子邮箱:ssqwdsxcz3178@163.com;意见箱分别位于蜀山区人民政府3楼电梯厅、民生大厦11楼西会议室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民生大厦8楼西会议室外、合肥市桐城路191号(区残联)。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来访通过值班电话预约。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区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部门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