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治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工作,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抓问题落实来检验工作的成效,推动全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研究措施、督促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中共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归纳总结,查缺补漏,规范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蜀山区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蜀山区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流程》等7项制度,修订《蜀山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蜀山区民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4项制度,规范民政业务和机关内部管理,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保障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三会一课”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规范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规定学习内容和学习范围,严格控制列席人员。(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大普通党员学习交流力度,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方案,组织党员以党小组学习的形式开展交流发言并形成个人的心得体会,对个人的心得体会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加强履职履责。(1)发挥社工中心(站)纽带作用。统筹安排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服务经费,用于健全社工站支持网络体系。与社会工作部密切协作,协同推进社工中心(站)的建设、发展与完善。(2)严格把关社会救助核登。加强对全区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蜀山区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数据监管,精准比对,及时核实。(3)优化养老服务。推动实施金色家园养老中心、小庙镇五十墩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优化调整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严格落实老年助餐补助标准,目前我区对蜀山区户籍的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低收入老年群体财政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150元/人/月、200元/人/月。(4)推进公墓规划建设。谋划推进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生态安葬新模式,持续宣传节地生态葬。(5)加强婚姻登记处队伍建设。调配就业见习、婚姻家庭辅导2名人员开展前台咨询、证件复印等服务,有序组织人员参加市区服务技能培训。婚姻登记高峰期或特殊时期,均已引入志愿者服务。(6)改革慈善公益组织。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蜀山区慈善协会进行审计,积极推进区慈善协会换届。强化区福彩中心的运行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优化盘活有效资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3.扛牢“两个责任”。(1)落实“第一责任”及“一岗双责”。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对“一把手”和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全局范围内经常性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2)加强派驻监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与局党组的沟通联系,定期与局党组及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局党组会前收集议题和会议材料,报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党组及时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会上充分尊重纪检意见,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完整记录纪检组会上意见。
4.严格把控重要节点。(1)完善内控机制。修改完善《蜀山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规定预决算须通过专门会议审议。编制详细的年度预算,明确预算项目和金额,并经局党组会议确定。修订完善《蜀山区民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拨付大额项目经费支出需经局党组会议确定。定期组织内控培训,并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自查。(2)规范询价采购。明确规定采购制度,对现有采购制度全面完善,明确询价采购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对询价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包括询价函、供应商报价单、评审记录等进行妥善保存。(3)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台账的建立和维护,将局机关业务科室、二级机构的合同及附件全部装订在凭证内,集中统一归档。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台账记录的基本要素,确保台账内容能够全面反映项目和合同的情况。(4)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建立蜀山区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处置执行环节,固定资产回收单位由区国资办指定单位回收,确保残值及时上缴国库。定期进行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遇到无法回收的情况及时向区国资办请示汇报。
5.严格把关财务报销审核。严格执行报销程序,明确规定各类报销事项所需的附件清单。对于附件不齐的报销申请,不予受理。追回不合规餐费、交通费。
(三)加强党组及支部建设方面
6.加强党组自身建设。(1)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党组成员每位均需讨论发言,严格完整记录各党组成员会上发表的意见。(2)加强谈心谈话。制定《区民政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遇到谈心谈话涉及到的八种情形,有关谈心谈话主体及时与党员干部进行日常谈心谈话,并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3)持续抓好党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每年研究布置1次党建工作要求,局党支部每年向局党组汇报年度支部工作情况,局党组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协助监督支部工作的积极作用。
7.加强干部队伍管理。(1)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蜀山区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制定《蜀山区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流程》,严格按照文件制度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严格婚姻登记处考勤管理。婚姻登记处窗口工作人员已随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钉钉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婚姻登记处请假和调休制度,并加强审批和管理。
8.规范支部工作。(1)规范支部选举报批程序。(2)提升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发挥支部老党员、优秀党员“传帮带”作用。积极吸收有入党倾向的工作人员列席支部活动和党课,让其全面了解党的先进思想和先进理论。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整改方面
9.加强审计反馈问题个别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对接小庙镇对将军社区达标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学习强国、安徽干部在线教育等平台抓好学习,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锤炼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二)坚持抓好党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积极创造条件,坚决、彻底抓好整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四)坚持服务群众,推动民政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确保民政事业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597595;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民生大厦1713室(邮编:230001)。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