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岗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1-04-20 10:29来源:蜀山区纪委作者:井岗镇纪委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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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案中的村民组组长王某某,就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纪违法,最终因行贿、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被处刑罚。”近日,蜀山区井岗镇纪委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辖区科学分院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纪律学习教育会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真正让“写在纸上的教训”成为“烙在心上的敬畏”,有效解决宣传不够、警示不够、教育不够等问题,在科学分院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初始阶段,井岗镇纪委组织土地所、城改办、财政所相关负责人以及蜀山社区、十八岗村“两委”委员、村民组组长接受这场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在项目启动之初就拧紧党纪法规“螺丝钉”。

会议分析了征地拆迁领域的六大类廉政风险点,结合具体的事例阐述了可能发生情形。会议要求,参加拆迁安置工作的人员要做到自警自省、严守底线,严格依规办事、按章办事,慎独、慎微、慎初、慎友,建立亲清人际关系,为科学分院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圆满完成贡献力量。

“下一步,镇纪委将对征地拆迁领域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镇重点工作开展。”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