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6-08-08 09:34来源:合肥市纪委网站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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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严格执纪、纪在法前的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蜀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梅国胜违规收受购物卡会员卡问题。经查,2007年3月至2015年1月,梅国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在担任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政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园林和林业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单位和个人人民币51.3798万元和价值11.3万元的购物卡、会员卡,合计62.6798万元人民币。特别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中共合肥市纪委、中共合肥市委研究,2016年5月19日报请中共安徽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梅国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合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2016年3月23日报请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梅国胜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晓庆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张晓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于2014年、2015年春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共计人民币0.9万元。另外,自2009年至2012年,张晓庆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万元。经中共合肥市纪委研究,2016年6月20日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晓庆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合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2016年7月6日报请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晓庆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方志全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方志全在担任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处长、总工程师期间,利用负责组织和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认定职务之便,接受事故责任单位或其他人请托,为发生责任事故单位提供关照,于2012年7月、2013年3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对象单位购物卡,价值共计1.5万元人民币。2016年4月13日,经中共合肥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方志全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庐阳区经促局党委书记、局长盛国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期间,时任庐阳区大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盛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2016年7月13日,中共庐阳区纪委研究,并报经区委同意,决定给予盛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十八大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麻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的问题依然存在。严肃查处上述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注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切实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对隐形变异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反思、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用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和市“十条”规定约束自己言行,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