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在中共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04 14:38来源:蜀山区纪委作者:办公室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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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的主基调 完善监督体系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日)

江  浩

 

我代表中共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区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书记葛斌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立规明矩转作风,净化生态促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战略性成果。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大工程”部署,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履职尽责,着力打造“清晏”名片,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不断夯实全区政治建设基础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协助区委做好2018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16个区属党(工)委书记大会述职。针对我区《政治生态评价结果告知书》,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下大力气整改预警问题。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按规定分析研判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总体情况并报告区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推进政治生活规范化。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召开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的通知》,向被谈话函询的19名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放《提醒函》,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员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开出实效。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分管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本系统群管理员,加强日常监管。注重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建18人的舆情评论员队伍,累计完成省市纪委网络跟帖评论任务2725条,发现并及时处理网络舆情6起。

为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探索匿名举报查否信访件通报反馈机制,2019年对笔架山街道某社区负责人的不实举报问题举行澄清反馈会,取得良好效果。依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印发《蜀山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以问题整改为导向,深入推进省巡整改和区委巡察

做好巡视整改大文章。将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区纪委监委先后15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1件,已查实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移送的111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已办结105件;配合区委挽回经济损失2360余万元,协助建章立制22项,取得明显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进区委巡察全覆盖。制定《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全年累计巡察区属党组织20家,发现问题537个(其中村、社区问题270个),线索37件,涉及区管干部线索9件15人,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7项。及时修订全覆盖名单,将64家区管单位和94个村(社区)共计158家单位纳入巡察范围。目前我区64个区属党组织已巡察55个,全覆盖率为85.9%;总体进度(含村、社区)达72%。

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建立整改情况报告预审机制,实施组、办联合验收制度。实行区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2019年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小庙镇、区统计局巡察反馈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其他成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相关单位反馈会议。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以专项整治为依托,有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围绕省委巡视整改七个方面问题,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四对标四整治”,深入查摆找病因,扎实推进在理论学习、文风会风、检查考核、基层事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制定落实《蜀山区“基层减负年”十项工作举措》《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建立区委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一批“多、推、虚、浮”问题解决。

突出纠治实效。全年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7起16人。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62家单位(含12个镇街开发区)开展实地检查,追责问责32人,退交各类违规费用12.5万余元,推动32家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追责问责78人,其中给予4人党纪政务处分并通报曝光。

用好反面教材。根据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安排,牵头组织全区开展“以阜阳脱贫攻坚搞形式主义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工作,严格对照“十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查摆突出问题5个,均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四)以担当尽责为己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联合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出台全区征迁领域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对2016年以来征迁项目存在问题摸底排查纠治。健全完善《蜀山区房屋征收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复核监督办法》等制度规定。全年,区纪委监委收到涉及拆迁领域信访件32件,同比下降14.2%。

妥善化解重复举报。通过多方会审会诊、领导包案下访、与政法信访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探索化解重复信访举报有效途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走访9家单位和部门,对16件信访举报件带案下访,推动化解。全年共收到重复举报43件,比去年同期159件减少116件,同比下降73%。在省纪委监委组织的近三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区位列四个主城区第一。

动真碰硬打伞破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落实扫黑除恶“联点包案”工作,全力推进涉黑涉恶“三类问题”线索查处。共收到相关问题线索102件,立案10件1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五)以落细落实为保证,不断强化监督首要职责

压实“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区委研究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权重。在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党建工作”100分中,纪检监察工作设定分值为15分,在镇街、区直部门总分中占比分别由2017年度的1%、1.5%提高到5%、7.5%。做好“两个责任”督查检查,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分别问责2名党委书记和1名纪委书记。

实现精准监督。结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及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督监察建议并限期整改。全年发出监督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7份,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通报形成威慑。出台《蜀山区关于宣布党纪处分决定暂行办法》,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效果。严格执行相关类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制度,做到应通报尽通报,形成威慑。全年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起16人。

(六)以全面覆盖为基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延伸监察触角。制定《关于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向全区12个镇街开发区派出监察办公室,设立监察员。调整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分别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将五里墩街道青阳路社区选作试点,初步构建“街道监察室-社区监察联络站-居民组监督信息点”三级监督架构,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统筹办案力量。健全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案件相互通报和涉案信息共享等机制,修订《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全年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3次,讨论并处理疑难复杂案件7件。

提升派驻质效。出台《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充实派驻机构力量,增编4人。调整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检监察组长1名,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全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6件,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逐步显现。

(七)以严明纪法为遵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参考意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按照“四种形态”处理346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81.2%、12.1%、3.2%、3.5%。全年受理信访举报221件,立案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检察机关1人,另外组织处理207人。

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严格贯彻《合肥市推进机构改革纪律保障工作六项措施要求》和《合肥市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十八个严禁”的纪律规定》,为全区机构改革提供纪律保障。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整改违规违纪问题28条,问责处理21人。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落实全省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排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蜀山区电商园门诊部签订医疗保障协议,对进出谈话场所的“走读式”谈话对象280人次进行身体检查。

合力打造“铁案工程”。全面检查各镇街开发区纪(工)委办理的153件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整改了处分决定宣布和送达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并将整改情况装入卷宗。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对3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暖心回访”。

(八)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大力推动纪律意识入脑入心

用心打造“两个基地”。在区法院挂牌“合肥市蜀山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全年4次组织党员干部370余人旁听庭审,使廉政教育更具震撼力。与区委党校共同打造“合肥市蜀山区党风廉政培训教育基地”,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赴基地开展党课教育4次。参加省纪委“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作品征集评选,区纪委拍摄的微电影《清风蜀山》、编撰的警示教育读本《蜀山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南岗镇纪委拍摄的微电影《还秤记》、区人民法院创作的动漫《漫画“行贿罪”》4部作品获奖,入选“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并在省纪委网站集中展播。

推深做实“三个以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推动纪律意识入脑入心。坚持以案示警,通过深入学习研讨、编印典型案例、丰富教育形式,促使全区党员干部真正在思想深处受到警醒、亮起红灯。坚持以案为戒,结合区“8+2”专项整治、聚焦“六查六看”,找准问题根源,戒出问题成效。坚持以案促改,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党组织软弱涣散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整治,改出清风正气。

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组织学习《蜀山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我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底线思维”。印发《关于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发挥案件查办的“1+X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鉴,加强自我净化。

(九)以学思践悟为路径,多措并举锻造过硬队伍

形式多样强素质。全年安排镇、街纪(工)委书记19人次参加“全省乡镇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业务轮训班”,安排班子成员5人次参加全省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统筹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全年应培训对象87人,培训完成率100%。制定《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专项活动方案》,通过“学”“训”“看”“说”“赛”“评”,选出十名“清心之星”,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从我严起”立规矩。开展全区纪检监察“清心”工程,着重抓好创建监督执纪联动机制等10项重点工作。制定《蜀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专属档案有关规定》,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述廉述责、约谈函询、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做到逢进必报、逢变必报,及时准确掌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信息。

建章立制促“三转”。下发《关于开展“三转”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开发区规范纪(工)委书记分工。在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专职纪检员岗位设置的意见》,推动街道纪检员专职专责。

刀刃向内动真格。查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7人,1名纪工委书记被诫勉谈话、调离岗位,1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审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严格廉政审核,对719人次、31家单位开展廉政审核,发现5名区管干部、1名非区管干部存在影响晋升问题、2家单位不符合评优条件,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齐心协力战疫情。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抽调46名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协助党委政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单位落实群防群控措施。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256次,督促整改问题160个,受理并办结涉疫信访举报7件(均为业务外),精准审慎问责党员干部6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

一年来,区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惩贪治腐、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果,全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初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意识到,我区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坚定零容忍的决心不动摇,保持反腐败的力度不削减,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同时也要看到,与上级纪委监委、区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少数同志对政治机关的定位认识把握得还不准,思想政治工作还有很大改进空间;“四项监督”的衔接贯通不够到位,“三不”一体推进存在短板;巡视整改后续长期坚持任重道远,在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上仍需下功夫;协作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还未根本解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强,特别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区委四届九次全会部署,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进“清心”工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蜀山、首创之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上持续发力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推深做实政治监督。认真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指导意见,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

(二)坚定不移落实上级部署,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肩负的职责使命,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完善弱势群体帮扶和与寿县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阳光村(居)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强化曝光震慑,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奉公为民办事。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防范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对“四风”问题发生情况的分析研判,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改革,在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上持续发力

持续巩固“两为主”成果。严格执行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镇街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向区纪委监委述职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持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派出镇街开发区监察室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协作区配套运行制度,促进“监察室+协作区”有效运行,形成合力。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互相贯通、协同发力。

(四)坚定不移抓实监督专责,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持续发力

着力破解监督难题。协助区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干部群众,开展谈心谈话,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避免滥用问责、不当问责。

(五)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在提高巡察整改实效上持续发力

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加强“政治体检”。统筹视情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确保2020年完成四届区委对158家单位(含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积极配合做好省、市委巡视巡察联动工作,进一步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提高巡察整改成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明确巡察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坚定不移抓好标本兼治,在构建“三不”体制机制上持续发力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重点个案攻坚。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律监督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筑牢“不想腐”的防线。运用典型案例,创新教育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精准度、实效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今年,我们要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向纵深发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立得住、受警醒。要聚焦重点领城,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对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在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和拓展运用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中创新建立的“三一律、一促改”工作机制。对重大典型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剖析、抓紧通报、抓紧曝光,并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责成发案地区和单位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四、正确把握和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斗争姿态,更好地坚持“严”的主基调,确保工作高质量。

(一)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之本。理论上坚定清醒是思想政治上坚定清醒的前提,科学理论是理想信念坚定的基础。我们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之以恒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之要。纪检监察机关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的使命。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这个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勇担使命之责。我们要坚守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依纪依规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督促规范治权用权。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我们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以区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争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表率、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表率、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表率。坚持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抓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执纪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及时批评教育、严加督促整改;对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的记录在案、严令禁止;对以权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从严查处。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魅力蜀山、首创之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