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南岗镇和稻香村街道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

时间:2020-09-07 09:32作者:区委第三巡察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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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南岗镇和稻香村街道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召开。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维前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裴勇传达了《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稻香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玲、南岗镇党委书记王祖胜先后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刘玲主持。

区委巡察办副主任黄超,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人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专项检查组相关负责同志;稻香村街道、南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全体人员,各村(社区)“两委”、工作站、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党员、网格长、村民小组组长代表,村(社区)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张维前就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政治监督重大意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责任履行情况、权力运行情况的政治监督。二是坚守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巡察政治导向作用。要善于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此次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密切支持配合,统筹各项工作,坚持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与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巡察组要严明工作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群众、社会的监督,展现巡察队伍形象,树立区委巡察威信。  

裴勇就本次巡察方案内容作进一步说明,并强调,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刘玲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重要性。二是全力做好保障,积极主动支持与配合。三是充分利用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王祖胜表示,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二是主动配合,搞好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随后进行了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8月27日至11月3日,对稻香村街道和南岗镇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分别设有值班电话:18956023178;电子邮箱:1379469591@qq.com。同时,在肥西路与槽郢路交口东北角朝阳综合楼东面过道内、望江西路99号安高城市天地小区6栋104室社区大门口、肥西南路9号印象西湖回迁楼一楼社区大门口、金寨路与休宁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自由舱公寓金寨南路社居委一楼、肥西路550号朝阳小区内朝阳社区大门口、新城社居委外挂电梯东边、鸡鸣村村民服务中心大门口左边、梁墩村服务大厅门口左边位置、瓦屋村服务中心一楼电梯入口西侧、侯店村服务中心一楼电梯入口西侧、双塘村服务中心一楼电梯入口西侧处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来访通过值班电话预约接待。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