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09 11:18来源:巡察办作者:区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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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文明办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21日,巡察组向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整改问题:中心组中心不突出。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扩大到中层干部,并安排非党员参与中心组学习并负责学习记录,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调整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已调整一名正式党员参与中心组学习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2)整改问题:十九大精神学习浮在表面。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只记标题,学习感悟少,心得体会少;开展的学习活动也局限于课堂形式,走出去的少,与文明创建工作实践结合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员学习笔记检查,加强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制定相关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走出去学。

2.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3)整改问题:改革发展推进力度不够。2016年以来,文明办先后2次出台《文明创建常态督查工作方案》,以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但“常态督查”并不常态,国检、省检期间,督查工作落实较好,基层也高度重视;而迎检一过,督查制度就束之高阁,农贸市场、道路交通中一些乱象、顽疾随即显现。督查工作的时紧时松,易使基层形成临时观念,不利于蜀山文明创建的长远发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2020年蜀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区文明办坚持组织双月督查考核工作,同时开展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常态化督查。

(4)整改问题:公益广告清理不够规范。文明办承担全区公益广告的监管职责,但工作不够到位,区内一些损污、陈旧的公益广告还时有出现,稻香村街道办事处附近合作化路边部分公益广告缺失,琥珀街道某小区仍有西市区时期计生宣传标牌。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将公益广告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二是对稻香村街道办事处附近合作化路边公益广告缺失情况及琥珀街道琥珀山庄小区内存在西市区时期计生公益广告问题进行排查,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工作纳入《2020年蜀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在双月考评中设置6分分值,常态化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对各镇街开发区辖区公益广告出现内容错误、脏污、破损、陈旧等问题1次扣1分,扣完为止。                                                                                                                                                                                                              

3.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情况

(5)整改问题:推进区委工作部署不够迅速。2018年下半年,根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区文明办牵头,在全区开展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相关建设,文明中心主任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该项工作中,文明办推进迟缓,迟至2019年10月,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才制定出台;巡察结束,区本级中心主阵地建设招标工作至今仍未完成;基层镇街站所工作也未实际开展。2019年政府1号文件要求,文明办年内负责完成“蜀山好人馆”建设,截至2020年初,该项目仍未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已整改。积极协调推进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度,指导镇街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工作。与五里墩街道联系尽快完成好人馆验收。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6)整改问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机构改革以来,文明办班子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或进行专题讨论,未制定出台相关方案计划。办领导对分管部门经常性提醒教育不够,一些负责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在谈及廉洁风险时,还存在不以为然、麻痹大意的思想。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适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出台相关的工作计划。二是通过支部学习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蜀山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三是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

(7)整改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文明办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蜀山好人馆、好人公园等项目建设多未见具体会议研究;2019年10月15日主任办公会上的科室人员分工调整事项未见讨论决策过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重大事项会议讨论决策。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今后加强重大事项监督。

2.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8)整改问题:与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不够紧密。机构改革以来,文明办大项工作、项目运作、人事安排等大多未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将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以来重大项目、重大人事调整情况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保持监督常态化,今后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3.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9)整改问题: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蜀山好人”评审是文明办每月开展的经常性工作,评审人员按制度要求通常是外聘,给予一定劳务费。但2017年以来,文明办给本单位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也发放劳务费,如2017年10月至12月的3期评审中,5名评委全部为文明办工作人员,均领取了300元/人次的评审劳务费,其他时段个别领取的情况也多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违规领取评审劳务费的5名同志将评审费退回文明办账户。二是今后严格评委评审纪律和财务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等。三是加强自查,对领取不符合规定的劳务费按要求处理。

4.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0)整改问题:对文明交通岗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官僚主义现象。2015年起,文明办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从新盾保安公司引进了100个文明交通岗劝导员,在城市一些主要道口引导交通。但文明办对文明岗工作情况缺乏监管,在岗出勤、工作绩效等都由公司派遣人员自行考评,劝导员不在位、不尽责等现象屡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调整文明交通劝导员管理制度,对劝导员工作加强管理。文明办指派工作人员同新盾公司督查人员一起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岗的督查。

(11)整改问题:对好人评选的严谨细致不够,有形式主义表现。“蜀山好人”评选每月1次,评选前文明办很少走访验证,对参评人选情况把握不深不透,多依据基层报送材料进行评选。2019年12月好人评选中,文明办对参评事迹材料把关不严,人员基本信息不清晰,错别字较多;5名评审32分钟内完成了12名候选人的评选,评选过程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今后加强蜀山好人推报审查管理工作,对材料严格把关。二是规范蜀山好人评选流程,按评审程序评选。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2)整改问题:机关人员管理不够规范。2016年起,文明办以文明交通岗监督员名义,从新盾保安公司招用2名工作人员,长期在创建协调科参与机关工作。2018年,从公司调用人员已扩大到3名。引进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招考和规范程序,且每年享受体检、工会福利等在编职工待遇,不合制度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3名文明交通劝导督查人员工作进行明确,尽量不参与文明办其他工作,同时与新盾公司加强联系,规范招投标。二是逐步使用人社部门招考的人员工作,规范人员管理。三是今后不再安排非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福利待遇。

2.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13)整改问题:内部管理教育不够到位,整体合力未有效形成。谈话了解到,文明办有的中层干部责任担当不强,对负责工作不用心,遇事推诿、不推不动;还有个别聘用人员不服管理,对分配的工作推三阻四,形成负面效应。对相关问题,文明办班子和党组织破解方法不多,凝聚力、战斗力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文明办已健全领导班子,任务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及解决问题能力。三是规范支部建设。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4)整改问题:主题教育存在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文明办主题教育中各专题学习多有进度滞后现象,形势报告未开展;要求的五次交流讨论,仅开展一次,且与规定内容不符;此外,文明办领导班子在巡察期间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向巡察组报告。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提高学习进度,中心组学习负责人加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管理。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学习制度和规定程序执行,多请示报告。

2.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5)整改问题: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如2017年12月21#凭证支付群众孙某帮扶金5000元,未附依据;2018年2月17#凭证支付志愿服务宣传策划费18.5万元,未见政府采购审批手续;2016-2017年报销凭证中,一些出租车票连时连号或发生在深夜、凌晨时段,未附情况说明,设计金额7072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支付孙某帮扶金附相关票据。二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制度。

(16)整改问题:零星项目未经招投标。一些小项目手续不合规,2017年1月制作安装核心价值观宣传灯笼支出5.25万元,先施工、后补手续;2017年10月11#和16#两份凭证均为制作及安装300面国庆灯杆旗,均支出4.5万元,存在化整为零、规避程序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按照工作要求规范相关项目手续。二是严格遵守相关招标程序。

(17)整改问题:合同履行不够严格。存在提前支付合同款情况,2017年11月,文明办在给付新盾保安公司交通岗费用时,未按合同约定的按季支付,一次性给付了6个月费用,提前3个月支付了8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文明办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支部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照章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高悬巡察利剑,使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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