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10 11:07来源:蜀山区纪委作者:区委巡察办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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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8日,巡察组向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举措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反馈当天,工委领导班子召开扩大会议,向全体工作人员全文传达《关于巡察区直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要求对反馈问题认真反思,全面整改。3月4日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二)制订工作方案,提高整改的针对性

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会同派驻纪检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分析症结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账销号,为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注重建改结合,统筹整改的全局性

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注重结合日常工作,在机关党建、效能建设、工会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统筹推进,举一反三,建改结合,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与自身实际结合不紧密、不具体,学用结合有差距”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领导班子以上率下,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重要政治任务。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第一时间、第一速度、第一动力、第一力度”将习近平重要理论思想融入机关工委中心工作。组织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再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再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把学习文件会议精神与研讨、观看先锋在线电教片、机关干部上讲台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改变以往单调围座式的静态学习方式。

(2)关于“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

查摆“十八个是否”问题时,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反映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终身课题、永恒课题,经常自查自纠、自警自省。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没有落实签到制度”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会议有计划有组织地正常召开。二是提高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对会议内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

(4)关于“2021年度的党工委会议记录有明显的后补现象”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保质保量开好党工委会议。二是提高领导班子及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的重视程度,加大对会议记录的检查力度。三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会议记录上原汁原味,如实详尽。

3.阵地管控不够严格

(5)关于“区直机关党员活动室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充分发挥培训、服务、活动等作用”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照“六有”标准查漏补缺,增加书报架。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党员活动室的工作对接、会议筹备等日常事项。三是经常性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台、党课、演讲、知识竞赛等机关党建活动,提高活动室利用率。

4.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6)关于“区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高,距离“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还有差距。品牌引领作用不强,缺少开拓创新的意识,没有“拿得出手”的机关党建典型案例和亮点品牌,缺少具有牵动性作用的党建工作抓手,至今没有党建品牌入选合肥市优秀党建示范库”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研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机关党建述职评议深入开展党建督查,查找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两为两当”行动(为民办实事,当好践行宗旨的勤务员。为企优环境,当好推动发展的排头兵)。积极组建融入长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区机关党建发展联盟,对接先发地区,将“查、改、创”贯彻全年。三是开展星级创评活动。对照督查整改情况,选定符合条件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获评“星级党组织”。

5.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充分

(7)关于“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当表率当示范’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中,工委根据区委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区直机关实际,选定‘建设模范机关’作为单位的1号课题,但自4月份制定印发活动方案以来,相关工作推进缓慢,未取得预期效果,原定于2021年10月份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至今仍未开展”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找机关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将“建设模范机关”作为机关工委长期任务,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创新活动,努力营造区直机关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8)关于“在‘强党建、正作风、提能力、促发展’行动中,作为机关作风效能提升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虽然在方案制订、宣传发动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督查整改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党工委抓本单位效能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求责任单位认真查处差距、强化内部管理,保证问题不反弹。二是重新选聘参政议政意识比较强、工作热情比较高、业务能力比较好的“两代表一委员”作为新一轮效能监督员,保证效能督查工作如期开展。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效能建设提升季”活动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增效提能加强年”活动,增加督查频次,加大问责力度,做好整改落实。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方面

6.“一岗双责”未压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需提高

(9)关于“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区直机关工委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单位实际相结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重一大’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接受监督不够,未积极主动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要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二是巩固深化“三个以案”系列警示教育成果,主动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和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的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7.工作作风需转变,服务职工意识需提升

(10)关于“区直机关工委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具体,与职工沟通渠道不畅通。巡察期间,共收到4封意见建议类来信,主要希望区直机关工委在采购节日物品上要更加实用,领取物品门店的安排上要更加合理的”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与区总工会、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吃透文件精神。二是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区直机关工会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会员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借鉴市直机关及其他县区好的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方法,提高会员满意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时有体现方面

8.组织建设还有弱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1)关于“2020年1月20日,在研究推荐合肥市‘巾帼先进标兵’人选时,主要负责人率先发言,并推荐人选”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整人员分工,安排责任心强,谨慎细心的同志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二是强化党工委会议审阅把关,每次会议由与会人员依次审阅,确认无误后落实签字制度,确保原汁原味还原会议原貌。

(四)对上一轮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9.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后半篇文章未做细

(12)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了工委机关党支部‘自身表率作用不强’的问题,虽然及时配齐了支委班子,规范了组织生活,但仍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严格、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加强自身建设,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狠抓工委机关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支部党建工作质量,力争为区直机关立标杆、做表率。三是发挥自身党建业务知识和党建工作资源的优势,在规范组织生活、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

(13)关于“近年来,工委结合巡察审计和单位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执行和坚持方面做的不够好,尤其是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如理论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且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开展经常学习,确保入心入脑。二是强化内部控制,强调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监督,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确保单位高效运转、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工委虽然能够做到态度端正、积极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疫情原因,个别工作人在推进,部分工作还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工委将根据区委巡察办(组)的意见和要求,持续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建设水平。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1—65121049,邮编:230031

来信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7号。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