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岗镇党委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08 17:29来源:井岗镇作者:合蜀纪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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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井岗镇各社区(村)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党内监督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党委把整改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社区(村)分别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负责本单位整改工作。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党委先后召开推进调度会1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细化整改任务,按照问题具体指向分别建立各社区(村)的整改台账,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各社区(村)党委书记带头认领整改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改,镇纪委监察办进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协调推进,各单位和责任人各负其责、对号销账、应改尽改。

(三)注重协调推进,严肃监督问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开展全过程督促,先后六次召开推进调度会,就具体问题整改召集各社区村党委书记、副书记,会商整改办法,推动措施落实。对整改进度不快、效果不好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赴相关社区(村)进行实地督导,加强督查督办。明确规定《中共蜀山区井岗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力追责问责办法》对各社区(村)党委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同样适用,对推进缓慢、消极应付、拖拉扯皮、虚假整改的,根据具体情形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全过程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树立长期整改思维。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将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以完善的机制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理论武装与推动工作结合不紧。

1. 学思践悟不深入。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7月12日制定了每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范围。二是7月13日、8月10日社区两委一站班子成员集体理论学习,8名同志结合分管的工作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十里店社区: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2022年8月15日组织两委一站成员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两委一站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三是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了自学、交流研讨学。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党委理论学习制度》《卫楼社区党委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做好理论学习。三是开展“同心向党,卫楼益家”结对共建、文艺汇演、幸福夕阳红爱心义诊等活动。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3日组织社区两委一站成员、部门正职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2年8月组织两委一站成员召开学习交流研讨会。   

兴民社区: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7月社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已在7月25日召开理论学习交流研讨会。

金湖社区:一是2022年8月31日组织两委一站成员参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制定《金湖社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开展研讨要求,丰富学习形式。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制定2022年8月党委理论学习计划,由两委一站人员领学。二是8月社区召开会议,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8月下属各支部分别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三是9月社区两委一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八岗村:一是制定《2022年度十八岗村党委理论学习计划》,修改完善了《十八岗村党委理论学习制度》;二是2022年7月16日,村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三是村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批示精神》等;村班子成员参加井岗镇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党课;村党务工作者参加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

2. 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8月10日,社区两委一站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二是8月10日,社区两委一站3名成员分别做交流发言,其他成员讨论;针对社区治理议题,结合红色小管家工作职责,社区开展了红色家访等活动。

十里店社区: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并组织两委一站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二是两委一站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研讨,提高了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8月15日社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9日组织社区两委一站成员、部门正副职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二是2022年9月选配红色小管家七人并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相关内容。

兴民社区: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二是在学深学透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社区党建品牌,推进党建领航小区治理“五好”建设。

金湖社区:一是2022年8月1日召开社区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论述内容,并观看社区治理典型视频,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二是围绕“美善金湖、好人社区”党建品牌推进社区治理,为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开展好人课堂4期,引导居民向好人看齐,与美善同行。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社区党委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下属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二是下属党支部8月通过家园议事开展清理小区楼道间杂物、代收包裹便民服务、清理小区僵尸车等行动。

十八岗村:一是2022年7月9日,村党委组织学习乡村振兴相关内容;2022年7月14日,组织参加井岗镇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党课,并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制定《2022年度十八岗村党委针对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计划》,制定《十八岗村乡村振兴工作规划》。

3. 学习内容有漏项。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纳入9月份理论学习计划。二是2022年9月5日开展9月份理论学习,认真补缺补差,社区两委一站成员交流发言讨论。三是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组织两委一站开展上述内容自学。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党委2022年第三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在8月26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二是按照“强党建、正作风、提能力、促发展”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了“基层党建领航”“理论武装提升”、“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项行动。

蜀山社区:一是检查前期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针对性补缺补差。二是检查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2022年6月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为社区两委一站成员及部分在职党员集中授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金湖社区:一是制定了金湖社区2022年度“强党建、正作风、提能力、促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当先锋、做表率;2022年1月5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蜀山区“举旗帜·送理论” 宣讲报告会进井岗镇金湖社区活动;在2021年7月21日党委会、2021年7月29日直属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围绕“美善金湖、好人社区”党建品牌推进社区治理,为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开展好人课堂4期,引导居民向好人看齐,与美善同行。

(二)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

4. 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高铁西站片区搬迁扫尾工作有序推进,近期已有序拆除多处建筑,剩余1户挂户、9户“三无户”正在全力攻坚。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6月成立了大铺头征地拆迁攻坚战领导小组,进行了前期宣传和摸排,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主动宣传征地拆迁政策。二是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2次,宣传大铺头征地拆迁安置的重要意义。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1年2月成立半岛社区大铺头片区拆迁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大铺头片区拆迁筹备工作方案。二是2021年3月社区分组入户开展大铺头片区征迁改造摸排,2022年3月和8月社区分组入户开展大铺头片区征迁改造宣传。 

十八岗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攻坚克难,对水源保护区内40处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计15201.6平米。二是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制度》,开展了蜀山区董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5. 信访隐患没有消除。

整改情况:

蜀山社区:一是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2次,宣传复核结算的相关政策。二是成立以党委第一书记为组长、两委一站成员为组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接待接访6次,对重点信访人实施包保稳控。三是认真梳理下公岗信访事项,对上级政府提出化解建议。

十八岗村:一是通过微信、约谈、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群众诉求;组织学习《井岗镇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帮助群众合规解决问题。二是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发律师函催缴租金等方式,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三是积极对接镇社保所、土地所,了解相关政策,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6. 疫情防控还有漏洞。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7月18日制定了《十里庙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细化分管负责人、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二是7月18日、7月24日、7月27日三次召开社区两委会,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在《十里庙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奖惩措施。四是截至7月底,共开展疫情防控检查20次,进一步规范了小区行人、车辆进出查码、验码措施。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制定了《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两委一站成员的分工、压实责任;二是7月8日、7月16日、7月25日三次召开社区“两委一站”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截至7月底,共开展疫情防控督查26次,记录疫情督查表126份,进一步规范了小区行人、车辆二码联查措施。

7. 隐患排查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8月30日,十里庙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老村委大院现场查看占用场地现状,了解原因;9月27日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二是对七间厂房划定警戒线,每月巡查闲置场地、厂房,排除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对接福乐门国际广场物业公司,明确责任,督促其制定外墙脱落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四是开展辖区住宅小区外墙脱落专项安全隐患摸排,共派出2组,发现问题9个,目前已整治6个。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召开两委一站会议集中学习《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通知》。二是对山湖路围墙拆除重建,已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安全生产负责人谈话提醒。四是8月开始每月走访排查一次。

(三)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

8. 环境保护有滑坡。

整改情况:

十八岗村: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制度》。三是结合林长制、河长制开展十八岗村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并记录成册。

9. 社区物业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

卫楼社区:一是对卫楼新村等小区存在部分陈旧设施进行修缮,新建垃圾分类投放站6处,重新灌装灭火器140瓶,新采购灭火器62瓶,新增停车位约40处,累计整治“飞线充电”约60余处、乱堆放约40处、乱搭建3处、乱种菜5处。二是2022年对福利院小区进行改造,并将卫楼新村小区纳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三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居民公约》,并在各小区宣传栏张贴宣传。

金湖社区:一是推进党建领航小区治理“五好”建设,召开家园议事协商会议3次,协商解决小区高空抛物、噪音污染、流浪犬等问题。二是发挥小区党组织作用,选聘11名居民党员担任红色小管家,开展政策宣传、民情收集、问题调解、志愿服务等,共同建设和美小区;推进“三亮一做”,制作“三亮”信息公示牌226块,安装充电桩21组,居民满意率82%,投诉率环比下降44.6%。

10. 经济合作社未实际运转。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积极对接镇财政所等部门,学习合作社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三变”改革及经济合作社相关知识,拓展思路。二是深入谋划,合理运营,确保纳入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保值增值,如建材城大棚,今年以来收取租金157176元,无拖欠现象。 

十里店社区:一是对接镇农林水务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经济合作社的章程及相关文件。二是组织股民代表讨论经济合作社经营情况,拓展思路。

卫楼社区:一是在2022年8月10日组织经济合作社相关业务学习。二是2022年9月21日召开社区两委一站会对社区“三资”工作进行谋划,对经济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对经营合作企业积极开展“四送一服”,促进共同发展。

蜀山社区:一是对接镇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开展经济合作社培训。二是由社区两委一站成员组织成立策划小组,对大铺头未来经济发展进行谋划。   

兴民社区: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经济合作社相关业务文件。二是下一步将积极作为、拓展思路,谋划经济合作社“三资”改革、经营合作等。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召开两委一站会议集中学习《蜀山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及《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的试点的意见》。二是运用发展好社区现有的经营性资产,针对兴满楼现状,按计划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十八岗村:一是组织学习了《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二是制定了《井岗镇十八岗村2022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2022年度十八岗村集体收入来源状况进行统计。

(四)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有差距。

11. 困难群众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完善辖区困难群众底数台账,分类管理,及时更新。

兴民社区: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二是开展一次专项摸排辖区困难群众工作,建立了困难群众台账,更新完善群众住址和联系方式。三是建立了对困难群众的摸排帮扶机制。

十八岗村: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十八岗村困难群众重新进行摸底登记;三是制定了《乡村振兴十八岗村网格员走访制度》,更新了《井岗镇十八岗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

12. 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没有及时回应,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

十八岗村:一是清明期间在土坟处安置告示牌,9月份在《合肥晚报》刊登启事,寻找坟主信息。 二是再次与问题反映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目前已达成处置意见。三是积极对接镇社会事务办(殡葬管理),寻求政策上的指导帮助。

(五)集体资产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13. 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已梳理闲置资产22间2501.15平方米,其中7间共270平方米自用,1间258.19平方米已出租,下剩14间1972.96平方米拟询价申报评估机构开展租金底价评估。二是8月27日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明确闲置集体资产委托创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

十里店社区:一是组织两委一站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发展的理念。二是针对1761平米集体资产制作台账,做好分类;提前谋划,按实际情况执行招投标或四议两公开程序;部分闲置资产已列出清单,准备上两委会研究做招标依据。

14. 长期投资收益低。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一是聘请安徽州际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合肥人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过户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税务机关已完成注销手续。二是安排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社区小管家进入农贸市场及物业办,发挥专长参与管理。三是成立工作专班,核查社区2家集体资产企业的情况,形成报告。

15. 资产核销无依据。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7月18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财务培训会,由社区主要负责人领学《蜀山区村(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二是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梳理核销款项;聘请专业财务咨询公司,梳理核销款项原始凭证,对核销材料缺失的按要求补充材料,另有无核销依据的540元欠款已追回。三是9月21日,十里庙社区召开党委会,通报问题,要求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风险漏洞。

卫楼社区:一是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认真梳理核销的欠款;由社区党委制定《卫楼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专班人员进行学习。二是专班人员全力开展追缴工作,于2022年9月24日至26日成功追缴金某某等五人借(欠)款计26485元,另有4万元借款当事人已死亡,2万元借款当事公司已注销。

兴民社区: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资产核销相关政策。二是对2018年清产核资核销的资产再次梳理核定并提供核销依据,对个人借款欠款人进行催缴,对拒不还款的予以起诉追讨(资产核销清查已完成,核销欠款中有2户低保户,1户死亡,1户在2000年前借款且不足1000元;目前剩余5户个人欠款正在追缴)。

十八岗村:一是制定了《十八岗村集体资产核增核销制度》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二是成立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据认真审核并调取财务账册,12.27万元并未核销,系挂账待处理,同时工作专班对十八岗村其他资产核销进行了再审核。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十八岗村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

16. 资产转租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了《十里庙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三是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约谈违反规定的承租户要求整改(现承租户已整改)。四是9月21日召开党委会,通报问题并要求进一步梳理其他承租户有无转租现象,加强监管。

十里店社区: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社区房屋出租管理制度。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涉及转租的130平米房屋已终止合同,已9月30日收回,后期将发布招租公告重新租赁。四是工作专班对社区所有门面房重新核查,形成报告。

卫楼社区: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卫楼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9月19日组织集中学习。三是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违规转租的门面房重新招租。四是举一反三,对社区所有门面房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管。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蜀山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社区两委一站成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违规转租的门面房重新招租。四是对违规转租的门面房终止合同,对新签合同认真核查。

兴民社区:一是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一处疑似转租房产进行核查,明确我社区该处房产无转租行为。二是对社区所有出租房产重新进行梳理核查,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17. 租金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健全了《十里庙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完善资产出租台账。三是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梳理欠租商户,下发房租缴纳通知单,催缴租金,自7月11日起至9月28日,收缴租金21户1522370.17元。四是9月21日召开党委会,通报问题并要求进一步梳理欠租商户,进行租金催缴。

十里店社区: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已完善资产出租台账。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反馈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89万租金已及时存入单位账户。四是对社区涉及租金管理的问题进行排查,形成核查报告。

卫楼社区:一是社区党委2022年9月13日对资产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出租台账。三是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对涉及的租金完成收取。四是举一反三,组织专班人员对社区所有集体资产租金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租金未及时收取情况。

蜀山社区:一是8月25日对资产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了蜀山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并完善了资产台账。三是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专项负责大铺头农贸市场租金问题,对反馈的长期留用的25万租金已及时存入单位账户。四是对社区租金管理问题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兴民社区: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兴民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出租台账。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租金问题进行及时催缴,目前违欠租金429660元已全部收缴。四是工作专班对社区租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堵塞漏洞。

金湖社区:无集体资产,不涉及该项整改任务。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建立社区出租资源资产台账。二是对社区未收取上来的租金通过上门、微信等方式催缴。三是自查社区所有资产资源建立管理台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岗村: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十八岗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十八岗村流转土地租赁台账,十八岗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台账。三是成立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对现有集体资产出租及租金收取情况进行重新核查。

(六)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8. 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202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社区党委与两委一站班子成员签定了“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十里店社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蜀山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蜀山社区2022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签定了党风廉政个人承诺书。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区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9. 补助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8月16日已清退补助1300元。二是7月30日社区召开党委会,明确要求禁止无依据发放加班补助,并于9月13日通报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卫楼社区:一是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完成清退。二是2022年9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按要求立即清退补助1400元。二是2022年8月对今年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自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岗村:一是2022年9月22日,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对违规领取的2700元已完成清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0. 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

兴民社区:一是社区党委已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选取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3人次。二是社区党委下属各支部陆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并研究相关工作。三是已在金大地公馆小区建立廉洁文化阵地(廉政楼栋)。

(七)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21. 居(村)务监督不经常。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8月27日,社区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换届选举相关规定。二是同日社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补选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严格规范换届选举流程,落实了监督审查制度。

兴民社区:一是自2021年开始完善了据我社区监督委员会“三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行使监督权力。二是每月召开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社区重大事项及财务进行监督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 警示教育不及时。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7月12日制定每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将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纳入重要学习内容,截至9月30日,集中学习3次,利用学习强国自学2次;9月21日召开党委会,通报党员酒驾受处分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9月25日,社区党委组织直属党支部党员、社区小管家前往蜀山烈士陵园开展警示教育、党史教育,树立党性意识。

十八岗村:一是2022年8月31日,村召开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专题警示教育。二是通过更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内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镇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形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23.“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四议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工作程序,目前社区对社区门面房续租等事项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二是通过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报上级党委、纪委、主管部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土地利用低效,整治工作需加强。

24. 违规占用土地。

整改情况:

十八岗村:一是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制作安装宣传标牌;二是依法取缔琼阳路边垃圾回收点,琼阳路围挡东侧私人种菜、苗木种植现象已清除,开展日常巡查,形成巡查记录。

25. 土地存在闲置。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制定《十里庙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联系镇财税所,对4亩土地评估后纳入台账管理,该处土地现在出租运营中。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及时更新;2022年8月27日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明确闲置集体资产委托创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

26. 拆除违建项目未招投标。

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蜀山区村(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了《十八岗村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三是制定了《十八岗村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底数有待进一步清理。

27. 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召开社区党委会,通报问题并学习《十里庙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贯彻落实。二是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盘点社区办公室固定资产明细,建立台账。三是聘请专业财务咨询公司,梳理固定资产差额部分,出具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情况梳理意见报告书;社区纪检部门牵头开展固定资产抽查。四是对时任社区资产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里店社区:一是制定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工作专班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大清查大盘点。三是对接镇财政所查看账上的固定资产,与实际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9月19日组织学习该制度。二是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三是工作专班对社区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情况随机抽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在两委会议上,学习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成立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班,对固定资产进行大清查大盘点。三是工作专班着重抽查办公室及卫计办等部门,对问题及时修正。四是2022年8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兴民社区: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制定并严格落实兴民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大盘点,做到“家底清”。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做到“账实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金湖社区:一是2022年7月29日办公室和财务室学习《井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掌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二是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大清查大盘点,完善工作台账。三是坚持定期排查清点,加强监管,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社区召开两委一站会议集中学习《井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是8月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社区小轿车按照流程报废,及时销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岗村:一是制定了《十八岗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二是成立专班,对十八岗村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更新集体资产台账。三是由村效能办负责人对办公室资产进行检查和盘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 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制定《十里庙社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二是完善了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台账。三是社区纪检委员和社区财务定期抽查办公用品采购、领用手续,加强管理、督促落实。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制定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二是建立了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台账。三是社区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进行督促指导。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健全完善《卫楼社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9月19日进行学习。二是建立完善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台账。三是分管领导对社区办公用品领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翻阅台账。

蜀山社区:一是建立《蜀山社居委办公品管理制度》,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二是已完善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台账。三是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办公用品管理。

兴民社区:一是建立了兴民社区办公用品领用制度。二是已完善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台账。三是由办公室主任对办公用品管理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落实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金湖社区:一是制定《金湖社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于7月29日召开办公用品等制度学习会,规范办公用品购买和领用管理。二是建立金湖社区办公物品入库、签领台账,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三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办公用品管理情况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建立社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办公用品采购台账和领用台账。三是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对办公用品监督盘存。

十八岗村:一是制定《十八岗村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二是完善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入库、使用台账。三是由村效能办对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盘存。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需加强。

29. 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整改情况:

蜀山社区:一是要求报销人对该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包括相关佐证材料、证明人证明和转账票据。二是举一反三,社区召开会议要求各方负责人对各项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

30. 劳务费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卫楼社区:一是组织人员对社区劳务费用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针对发放外聘人口普查员劳务费问题原因进行说明。二是社区党委制定《卫楼社区“三公经费”和劳务费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22年9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十一)组织建设有弱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31. 党建主体责任弱化。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7月12日制定《十里庙社区会议记录审查指制度》,明确涉及人事、党务、“三重一大”事项提议等由党委会研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学习通报、“三重一大”事项审议等由两委会研究,两委会和党委会的作用定位,分别召开。二是2022年5月至8月,共召开党委会8次,两委会17次,均认真准备,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十里店社区:一是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井岗镇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执行,完善规范会议名称,理清两委会与党委会的界限,社区已指定专人做好两委会与党委会的会议记录。二是确保每周四前做好社区先锋网稿件的报送,并加强对社区先锋网更新内容的督查。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关于成立卫楼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组织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召开党委会、两委一站会学习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和两委会议事决策制度。

蜀山社区:一是制定了蜀山社区党委会议制度,要求社区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先上党委会研究,从2022年7月起社区召开党委会6次,按照制度要求研究了11个事项。二是蜀山社区先锋网已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按时按量进行更新。  

兴民社区:一是组织学习议事规则,每次开会前认真界定会议相关主题,区分好两委会研究还是党委会研究。二是会前认真准备,会中认真审议、记录,会后认真审核,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金湖社区:一是制定金湖社区党委工作规则和两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会议议题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二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讨论、记录,会后审核工作,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真改实改。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15日召开两委一站会议,会上商讨了党委会和两委会议主题的界定。 二是2022年8月15日以后社区党委会、两委会,会前有会议议程、会中记录、会后书记审核签字。

十八岗村:一是制定了《井岗镇十八岗村党委议事规则》《井岗镇十八岗村两委一站会议制度》等,明确界定会议主题;二是会前议定研究事项,会中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

32.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2022年6月23日,社区召开党建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会,明确职责。三是6月24日制定了《十里庙社区党委组织员主要职责》《十里庙社区下属党支部书记职责》;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蜀山社区:一是2022年8月社区对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党委组织人员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统一查阅和反馈,针对记录简单、缺项较多的支部已通知支部负责人进行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岗村:一是2022年1月村党委会已研究决定新的支部代理书记负责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十八岗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

33. 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遵守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并将长期坚持。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委会12次,议事表决均按规定执行。

34. 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十里店社区:一是组织两委一站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召开了社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规定班子成员材料由社区党委书记进行审查把关。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楼社区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所有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书记签字审核。

35. 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结合上级开展的农村违规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复核复查,补充完善相关人员考察记录。二是9月21日召开社区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9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岗村: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对新发展党员按要求严格把关审核。二是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 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十里庙社区:一是2022年6月23日,十里庙社区召开党建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会,要求严禁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活动并定期自查。二是2022年7月13日,十里庙社区召开党委会,再次要求严禁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活动,细致谋划主题党日活动,合理合规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三是2022年8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对时任支部联络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5900元予以收缴;社区党委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37. 党费收缴不及时。

金湖社区:一是召开社区下属党组织工作会议,通报未及时交纳党费问题,学习党费收缴文件,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党组织引以为戒,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对相关支部具体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三是结合星级创评工作,要求各党组织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建立台账、定量打分,作为评星依据之一。四是对16名未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逐一核查原因,提出严肃批评,目前已补收党费1482元。

(十二)“三会一课”落实不足,学风会风不够严肃。

38. 理论学习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

卫楼社区:一是安排专人记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记录,并督促班子成员做好学习笔记。二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并组织进行学习。

蜀山社区:一是近期召开理论学习3次,班子成员均按时到场,认真参加理论学习。二是社区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理论学习的会风会纪进行强调,并在每次会议前清点人数。

39. 交流研讨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制定《十里庙社区理论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制度》,每月一次交流研讨;2022年7月至今交流研讨三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十里庙社区理论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制度》中已明确了党委书记审核把关责任,目前已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三次,审核材料11份。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制定了两委一站成员理论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制度,且每季度不少于二次;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个人发言材料抄袭网上内容的时任班子成员批评教育。三是个人发言材料实行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制,目前已审核材料4份。

卫楼社区:一是2022年7月15日社区党委会研究通过《卫楼社区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制度》,并于7月15日、8月15日开展了两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二是2022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班子成员交流研讨发言材料由书记审核签字,目前已审核交流发言材料4份。

蜀山社区:一是制定蜀山社区学习交流研讨制度并严格落实,端正班子成员态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党委书记加强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各项材料13份。

兴民社区:一是制定了理论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制度,并于7月25日进行了交流研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明确由社区党委书记对交流研讨材料审核把关。

金湖社区:一是制定《金湖社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开展研讨要求。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每次研讨前书记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目前已审核材料11份。

半岛新村社区:一是2022年8月制定社区党员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社区书记对交流研讨材料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目前已审核9份。

十八岗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蜀山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制定完善了《十八岗村党委理论学习制度》等,每季度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村党委书记对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0. 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会议记录,截至8月20日,召开党委会8次,均按规范要求开展。二是7月18日制定《十里庙社区会议记录审查制度》,明确了专人专记,党委书记履行审查责任。三是9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里店社区:一是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制定会议记录审查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蜀山社区:一是明确了社区党委会议记录具体要求,2022年7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6次,研究了11个议题,均按要求规范记录;二是由党委书记定期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审核。

十八岗村: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规范进行会议记录。二是制度了《十八岗村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要求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三是鉴于会议记录负责人已离职,无问责。

(十三)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41. 公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8月18日修订完善了《十里庙社区公车管理制度》。二是制定了公车管理使用台账,专人负责登记;社区纪检委员定期查看公车使用、加油、维修等事项台账记录,加强监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里店社区:一是社区党委组织两委一站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井岗镇村居园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与规定的维修机构签订定点维修合同,定点维修。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定期对维修记录、加油记录进行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蜀山社区:一是建立了蜀山社区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公车使用台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兴民社区:一是制定了兴民社区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并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二是建立并完善兴民社区公车使用台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金湖社区:一是制定《井岗镇金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于7月29日召开金湖社区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学习会,规范使用公车。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凭派车单用车,建立用车台账、定期督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八岗村: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井岗镇村居园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建立了十八岗村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台账,并组织人员对村公务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2022年9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2. 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十里庙社区:一是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梳理未清退人员明细;经过梳理,未退款人员中死亡1人,金额6300元,离职11人,金额129480元。二是组织两委包联,上门交谈,发放催款通知书,目前已追回1000元。三是2022年9月21日,社区召开党委会,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全镇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整改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用力,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干事创业强大动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在井岗镇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四)立足实际,全力推动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用落实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转变,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管党治党能力,优化为民服务水平,推动井岗镇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打造综合实力更强、发展环境更优、城乡环境更美、民生福祉更好的现代化城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351502;电子信箱jinggangjijian@163.com;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990号井岗镇机关办公楼五楼镇巡察整改办,邮编2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