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03 18:39来源:蜀山区纪委作者:合蜀纪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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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林水务局党组及其二级机构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农林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任务分解会,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细化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在思想发动、措施制定、人员配备上做到三到位。局党组书记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

(三)加强督导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紧盯各牵头单位,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科学制定“作战图”,实施挂图作战。对照整改台账定期调度,对进展缓慢的科室(单位),采取一对一调度的形式强化督导力度。同时,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深挖工作中短板漏洞,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班子队伍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重难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不断推动稳定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进一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财务、组织人事等规章制度。

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工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等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举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坚持严的基调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暨巡察整改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调度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促进问题整改。二是出台制约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改善行动。三是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2.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

(3)对全区“三农”工作缺乏深入思考和长远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蜀山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二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公文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三是调整局党组文件文号。

(4)对小蜀山所及河长制敏感问题关注不及时。

整改情况: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积极与高新区对接。结合大铺头片区改造,统筹对雨污管网混流进行整治,全力推动水源地保护区内涉水环境问题整治。

(5)对下属机构改革发展少有思考。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及下属机构职能;二是争取项目经费,解决小蜀山所老所生活用水困难、房屋年久失修、北分路电灌站提水泵房墙面渗漏等安全隐患问题。

3.对“三农”重点工作抓得不够到位。

(6)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坚持严的基调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暨巡察整改培训班。二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蜀山区农林水务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三是对林业执法人员、水务执法人员和动监所驻场检疫员开展提醒谈话,树牢严格执法意识。

(7)对农业企业服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坚持严的基调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暨巡察整改培训班。及时颁发种子生产经营、农药经营、动物诊疗等许可证。二是指导企业按程序进行农业设施用地备案。

(8)抓效能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考勤制度》《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考勤管理办法》《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会议制度》。三是修订了《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公文管理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9)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专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和区纪委全会会议精神;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11)经费项目资产管理松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蜀山区农林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蜀山区农林水务局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12)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13)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思想理论武装。

2.“四小四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所表现。

(14)入围供应商准入管理存在缺项。

(15)政府采购对象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

(16)拆迁补偿安置停留在“纸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蜀山区农林水务局物资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该笔款项已汇入指定账户。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7)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对上述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二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区财政全额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

(18)重复享受春节慰问金等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职工慰问管理。

(19)给二级机构人员发放评审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二是退回违规领取的评审劳务费。三是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和财务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

(20)支付长期事假人员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蜀山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二是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报销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1.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2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党委进行了改选,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增设区乡村振兴局机关支部,形成了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格局。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并组织参加党务工作培训。

(22)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树牢责任观念。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2.队伍建设有疏漏

(23)选人用人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蜀山区农林水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24)机构人员缺乏统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及下属机构职能进行,并进一步细化、明晰工作职责。二是举办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坚持严的基调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暨巡察整改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

(四)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25)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且再有发生。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向区政府申请,协调增加第三方服务工作人员,以达到逐步替换抽调人员的整改目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局各项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农林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区农林水务局领导班子和年轻干部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各部门之间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全局上下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四小四大”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为全区农林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5121161;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703室;电子邮箱:9954805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