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7月18日至8月31日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4日,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整改
2022年11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住建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会议要求,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钉钉子”精神严肃对待,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促进住建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局党组制定了《蜀山区住建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清单,列出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形成详细的整改清单,做到反馈问题零遗漏、全覆盖。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
坚持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二级机构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仍有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正常开展,2023年已开展2次。三是排查“四小四大”问题4个,已整改完成3个,1个正在整改中。
(2)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对照自查,对标对表,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党组负责人亲自把关,已报组织部审核并召开会议。支部班子带头、各党小组积极开展学习活动。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二是2023年2月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并已召开2022年工作总结,对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重点阐述。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决策部署仍有差距
(4)对“国之大者”理解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已完成《合肥市蜀山区“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完成徽园违建的拆除工作,并按月开展巡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情况发生。
(5)落实民生工程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市、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新出台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各类涉企政策资金部门审查后统一上会讨论,持续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三是成立蜀山区建筑业协会,并实质化运转,及时宣贯各类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四是今后针对公租房申请户准入审核时,会继续加大各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力度,做到公租房精准保障。对指出存在问题的租户,已提交相关部门重新审核。
(6)建筑业行业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约谈后,项目经理能到岗履职,项目负责人更加尽职尽责。二是通过有效的沟通,甘泉路和含珠路施工许可证均已办理完成。三是施工单位(杭州寰宇建设有限公司)已将授权委托书补齐送到住建局;关于赢厚世沣项目欠薪问题,住建局与人社局及时调查处理,已妥善解决。
(7)物业行业监管措施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以“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和美小区”创建等目标任务为出发点,推动物业企业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标准。二是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策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8)人防工作仍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2年各镇街开发区自查上报的人防工程“三合一”检查记录表,采取不提前通知形式,随机抽查人防工程,发现的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区人防办已陆续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加大与市级部门对接,对申请单位立即进行申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到位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现象仍然存在
(9)工作餐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报销制度管理,规范填写单据。二是工作人员已由分管领导约谈提醒。三是未发现有工作人员虚列开支情况。
(10)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车辆管理,落实一车一卡,规范公车使用登记。二是解除车辆租赁合同,车辆已退还租赁公司。三是将加大业务能力培养、加强对文件精神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4.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廉政风险比较突出
(11)“四小四大”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上会变更事项3次。二是通过约谈属地提醒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加强专业理论学习,严格规范程序,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责任单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12)政府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询价工作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策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二是所有询价经纪检监察组把关。
5.担当意识不强,制度建设仍有短板
(13)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班子成员调整后,局党组会明确分工,并及时发文。二是已建章立制,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及规范建立干部选拔的档案。三是规范各类会议、学习记录,专会专本。
(14)财经纪律观念淡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从巡察指出该项问题之日起,业务科室支付专家劳务费时,财务人员都严格贯彻巡察要求,对每笔专家劳务费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杜绝类似问题。
6.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15)“虚、躲、冷、粗、假”五类作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业务人员已开展学习,规范服务用语,对来电来访做好解释工作。二是结合工作职责,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转变作风的出发点、落脚点;同时,将施工噪音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分析,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周边居民的诉求和利益,尤其是噪音扰民问题,要优化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噪音。三是落实工作人员AB岗,保证来电人有及时接听。
(三)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仍有显现
7.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不够到位
(16)党建工作仍有弱项
整改情况: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全区党建业务培训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活动等,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党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依规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进道口 共筑防疫线”、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等活动;局党组成员到共建单位进行“党群连心桥”述职评议,并慰问困难群众。
(17)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效能建设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原有纸质签到考勤方式,改用机器打卡考勤。二是进一步完善全体职工考勤制度。三是针对效能办通报的问题,已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18)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肃,部分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方位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完善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9)选举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全区党建业务培训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活动等,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党务工作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程序、内容、要求执行,确保党支部选举规范严谨。
(20)选人用人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局《干部选拔流程》,完善干部选拔程序及规范建立干部选拔的档案。二是外单位借调人员已回原单位,整改完毕。
(四)对上一轮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21)整改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问题仍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局党组会、局长办公室等议事规则,建立局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等制度。二是落实常态化管理,对人防管理、公车管理等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
三、落实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抓好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坚持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暂时存在一定困难的,严格台账管理,逐一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源头防范和治本工作,建立健全局党组各项制度,完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工作实效,提升工作水平。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问政问需于民,主动化解矛盾问题,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等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扎扎实实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583220;邮政信箱: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10楼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